晉人對盜童鬼的稱呼來源于上古部落時期,那時候部落聚族而居,以漁獵和采集為生,大多依山而居,部族里的孩子一旦跑出去就很容易遇到危險,為了防止孩子偷偷跑出去,部族人就編出了盜童鬼的故事。
故事流傳至今,虛構的盜童鬼已經(jīng)成了拐子的代稱,拐賣孩童的案件屢禁不止,又因為姬豈一朝對這類案子打擊力度不算大,官員也極少會追根究底,許多人家丟了孩子,大多傾向于傷心一陣,然后再生幾個,甚至有的村落人比較少,盜童鬼每年都去光顧。
五年前曾有一個案子,一戶人家七年連生六子,除了一個臉上帶著丑陋胎記的小女兒不曾被偷之外,剩下的孩子都被盜童鬼掠去,最后一回因為母親死死抱著兒子不撒手,索性就被那伙盜童鬼殺死了一家四口,掠了孩子揚長而去。
姬豈下令追查,還派遣軍隊各村巡邏,但也只讓盜童鬼安分了一段時間,除了抓住幾伙零散販賣孩童的人伢,沒有太多收獲。
之所以說是零散販賣的人伢,是因為還有大批進貨,大批販賣的人伢,據(jù)那個被剝了一條腿的人伢交代,他在人伢之中算是資格比較老的了,只要再有三五年時間,他就能夠從盜童鬼那里大批量進貨,擁有幾條穩(wěn)定的販賣渠道了。
如果不是受刑太過,這慣犯人伢原本是想,像之前兩次那樣熬了刑,等出去之后再操持生意,畢竟這一行實在暴利,他距離混出頭也就幾步路。
白起認真整理了一下人伢的口供,出于對罪犯的天然不信任,他又上了點刑,發(fā)覺這人伢說的應該是實話,于是難得給出了一個承諾,只要人伢好好配合,他可以上報天子,落個輕點的刑罰。
人伢松了一口氣,他這么配合交代,主要也是擔心自己熬不過去,死在牢里,有了這句承諾,這條命也算是保住了。
然而白起和姬越所理解的輕刑,是除去五馬分尸之外的刑罰,包括但不限于腰斬,斬首,絞殺等。
白起覺得這種重大立功情節(jié)值得鼓勵,給個全尸意思意思很夠意思了。
按照時下的觀念來說,這是典型的法家思想,法家主張重刑,以刑止刑,以殺止殺,刑法越嚴,罪案越少,這也是姬越的想法。
順著慣犯人伢這條線,白起敏銳地察覺到了這背后的水有些深,又或者說他即將挖出的是一條完整的生產鏈,好吧,這其實根本不用動腦子,盜童鬼每年掠奪大量人口,從人伢這里得到的信息卻是,零散販賣的人伢數(shù)目雖然多,但販賣出去的都是被篩選下來的,或是相貌不佳,或是呆呆傻傻,這樣的孩童才會被他們收購,再零散販賣出去,那么剩下的孩子去了哪里?
白起馬上將口供一式三份留檔,讓醫(yī)者替慣犯人伢處理了一下傷勢,帶著一份口供和他自己整理出來的這些天的審訊記錄入宮求見姬越。
姬越正在練劍。
她練的劍和旁人有所不同,基本上沒有太多殺招,都是以防守為要,拖延時間的,一旦遇險,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不受傷害。
白起候了一會兒,目光就忍不住落在了天子的腳上。
說實話,來到這里已經(jīng)很久了,白起還是第一次注意到姬越的腳,人人都知道天子有疾,但都諱莫如深,白起聽聞過,但見到姬越時就想不起來了,他見過很多傷到腿腳的士卒,本該對這個很敏感,但他還是第一次真正反應過來,天子的腳是有問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