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晚,一盤新鮮的肉做好,劉備吃了之后,贊不絕口,問是啥肉?
劉安答曰,狼肉。
劉備信以為真,飽飽地吃了一頓又在劉安家住了一宿,天亮要離開,到后院取馬時,才發現一個婦人被殺死在廚房,“臂上肉已都割去。”驚疑地追問劉安,方才知道昨夜吃的居然是“其妻之肉也。”
知道真相后的劉備“不勝傷感,灑淚上馬。”
劉安又上前諂媚地說:“本欲相隨使君,因老母在堂,未敢遠行。”
劉備向劉安道謝告別后,順利地與曹操相見,告訴他沛城失陷,與二弟和妻小失散之事,曹操聽后都“為之下淚。又說劉安殺妻為食之事,操乃令孫乾以金百兩往賜之。”
這故事呢,很有意思的地方在哪兒呢。
第一點,劉安殺妻給劉備吃。吃完之后,知道真相,這位“道德高尚”的皇叔,第一反應不是嘔吐,不是愧疚,不是難受,而是感動。
第二點,曹操在聽了這事情之后,不是震驚,不是憤怒。而是把劉安殺妻看成義舉,還拿出百金命人相贈,去贊賞劉安。
縱觀劉安殺妻之后,無論是劉備還是曹操,此等諸侯英雄人物,無一人為無辜慘死的女子叫屈,反而覺得她死得其所。
那只能說明,在當時的社會,女子的地位就是一個“牲口”!
還覺得不夠?
那么還有一個故事!
當然,為了不占用篇幅,咱就長話短說了。
秦王嬴政橫掃六國,當時即將要進攻燕國。太子丹想要拯救自己的國家,但也知道,啥辦法都沒用了。最后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,就是派遣人去刺殺嬴政。
于是大名鼎鼎的“荊軻刺秦”就開始上演了。
這段為人傳頌的故事背后,還有另外一個小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