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江濤這才明白,原來,林佳兒有這樣的苦衷。
可惡.......這不是現代版的楊白勞么?
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!
只要有錢,就可以任意利用規則,絲毫不考慮不同群體使用法律的成本和能力是不一樣的。
冰冷的法律,就成了他們欺壓良善的工具!
既然碰上了,那就得管!
“如果你違約,要賠他們多少錢?”梁江濤問道。
“大約2億韓元。”林佳兒囁嚅著說。
2億韓元......
梁江濤算了算,大約相當于1000萬人民幣。
在這個時代,絕對是天文數字。
要知道,林佳兒現在只是練習生,基本沒有什么收入的。
而經紀公司跟他們簽訂的基本都是10年、20年長約,如果你不聽話,不給你資源,你也賺不到錢,白白浪費青春。
韓國的練習生太多了,你不干,有的是人干。
要是辭職的話,好,賠錢。
背負1000萬的債務,人生基本上就毀了。
打官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