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么久了,我還一直沒有告訴你,你知道為什么你搬來的第一天,我和你哥是分房住嗎?”
“自然是我哥不喜歡你這丑八怪,想斷了你的非分之想。”
駱玉佳昂起頭,搶答解釋。
“哈!”林明月搖搖頭:“還真的不是這個原因。”
“因為我和你哥早就沒感情了,那個時候我們就要離婚了。”
“什么?離婚?林明月,你怎么敢。”
離婚在現在雖然不是死罪,但除非真的過不下去,是絕對不會有人離婚,這不僅會讓林明月背負罵名,連駱祁川的前程一切都會被毀。
這也是為什么駱玉佳再不喜歡林明月,也沒想過讓他們離婚。
“所以你說,我既然和你哥都過不下去,為什么還要在乎你,還有你哥的前程,反正離了婚,我們之間可是什么關系都沒有。”
“就連你我也是一樣。”林明月徑直來到她面前,居高臨下注視著,一雙眼睛毫無波瀾,仿佛下一刻就要拉著駱祁川去離婚。
另一個當事人則立在不遠處,背在身后的右手無意識收緊,盡管知道林明月所做一切皆有目的,但內心卻依舊躁動不安。
“再問你最后一遍,東西拿出來,不然,警察局見。”
“我,我,我…...”
駱玉佳支支吾吾,止不住的吞咽口水,最后實在承受不住嚎啕大哭。
“哥,我真的不是故意的,這一切都是小小姐的主意,她看不得林明月掙這么錢,便騙我要我去偷她的手稿,說所有的收益我們二八分。”
聽到所有收益二八分,林明月真想一巴掌抽到她臉上。
“這,這個,就是拿了分成買的。”說著她焦急將手里的東西拿出來,試圖證明自己的清白。